第4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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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怜我夫君死得如此凄惨,小女子自然是想立时将凶手绳之以法,以慰我夫君于九泉之下。”刘薇拿着小手绢,抽抽嗒嗒地擦着眼泪。







  苏三娘都说了,李榆是个穷抠小气鬼,降本增效降到连自己都不放过。



  显然不能指望他支付刑侦顾问费。







  在这个要啥没啥,连最起码的透明胶都没有的时代,抱着瓶子一个一个核验指纹,那岂不是要了亲的命。



  核着核着,不小心把指纹擦掉了,算谁的锅。







  刘薇是真不想掺合这事。







  如果她双腿完好,她会假意答应,明天城门一开就带着她的金银细软,找个理由溜走。



  偏偏现在,她离了轮椅和拐杖就什么都做不了。







  军医说了,骨头完全长好,起码还得一个月,要注意保养,强行行动,否则可能会骨头变形错位,她可不想到时候打断重接。







  刘薇推脱:“小女子不会看手印呀,看谁的都一样。”



  “不一样,有技巧的,苏三娘会,我让她教你!你如此聪慧,必然很快就能学会。”







  葱烩个球球!



  我不聪慧。







  如果李榆说他亲自来教,刘薇还能用“男女授受不亲,小女子新寡,不便与大人过从甚密”为理由挡一挡。







  现在,他说让苏三娘教,真是把刘薇最后一点路都堵死。







  再推脱,只怕李榆就要怀疑她跟凶手有关联,杀夫骗铺子。







  刘薇脸上的惆怅非常真实:“既然如此,小女子便勉力一试。”







  不多时,苏三娘被找过来,她教了刘薇几个最基本的指纹识辨法:“人的手迹分为斗和箕两种,斗就是圆环,箕就是有开口的,不管哪只手的箕口,都冲着小指的方向……”







  对于李榆来说,苏三娘的到来是个好消息,原来看指纹就能判断指纹是哪个手指头留下来的。不用把一百多号人的十根手指全仔细比对一遍。







  对于刘薇来说,苏三娘教她的东西,都是基础到不能再基础的理论。



  在刘薇的时代,指纹鉴定是专门的学科,要考试的!







  那些细小纹线的分叉和组合都有自己的名字,而且精确细分,长度在一毫米到五毫米的独立纹线叫“短棒”,小于一毫米的独立纹线叫“点”,学问大着呢。







  说了大概三分钟,苏三娘的指纹鉴定教学就结束了。



  还有好多东西都没讲呢!







  刘薇庆幸自己在当初上课的时候有认真听,实践课也认真操作,没有傲慢地觉得反正现在都有仪器了,何苦跟五六十年代的老刑警一样,眯着眼睛,拿着放大镜,吃苦受累,一个一个对。



  不然以苏三娘教她的那点技术,说不定能抓回来十几个嫌疑人。







  苏三娘看着那只酒壶上用粉末刷出来的指纹印,她不无担忧地问:“这能保存多久?一百多个人,每验一个,都要拿起来看一遍,会不会不小心蹭掉了?”







  这也是李榆所担心的。







  “把它粘下来。”刘薇开口。







  李榆和苏三娘同时发问:“怎么粘?”







  在学校里,老师教了使用透明胶,刘薇出于好奇,试了很多种不同的材质。



  使用墨粉显形的指纹用白色橡皮泥,使用白色粉末显形的指纹用黑色橡皮泥,效果也还行,只要意志坚定,手不抖、心不慌、快贴快揭,指纹就不会变形。







  “云州有没有黑色的泥?要非常非常细腻的,像做陶器、瓷器用的泥。”刘薇问道。







  李榆摇头:“云州没有那种土,土质粗糙得很。”







  “……那,把面磨细了,再加入墨汁?罢了,会裂开。”刘薇一时也想不出来在这种时代,还有什么黑色的、粘粘的、不会裂的东西。







  李榆略一沉吟:“有了!你们且等我一等!”







  说罢,他似一阵风似的跑了出去,过于激动,还被门槛绊了一下,连着三个趔趄,直到撞到一个人的身上,被人扶着胳膊才停下。







  李榆抬头看清来人,是他衙门里工资金额仅次于他的主簿崔翔,顿时精神一振:“希云兄!快,叫人!”







  听他声音急切,又是从一个屋子里跌跌爬爬出来的,崔翔心中一紧。



  他眼神不好,只能看到屋里有两个人,一个站着,还有一个坐在轮椅上,坐在轮椅上的人从屋里出来了!







  莫非,是这两个女人要对李榆做什么。



  特别是那个坐轮椅的,还穿着一身大红衣服,说不定就是个武林高手!



  话本里都这么写的!







  崔翔“呛啷”一声从腰间拔出长刀,挡在李榆面前:“是不是她们要杀你?”







  “不是,刀收起来,让贺九、王十两人快按照喜宴上的名单,让参加了喜宴的人按手印,我要比对!”







  崔翔有些尴尬:“就这事?有必要这么着急吗?”







  “着急,此事就交予你了。我去去就来!”说罢,又是一阵风似的消失了。







  崔翔讪讪地收起刀,去找那两个衙役,把李榆安排的事吩咐下去。







  参加喜宴的百姓怨声载道:“怎么还没完?都丑时了!让不让人睡觉啦。”



  “早知道就不吃这顿饭了。”



  “这婚,真是大不吉!不知道是找的哪个先生算的。”



  ……







  军中的人也相当不满,不过却没有人敢在嘴上说什么,封靖平初来乍到,有心重塑军纪,令行禁止,说一不二。







  刚开始有倚老卖老的将官跟他当面一套,背后一套,被他当即斩首示众,他带来的那百余名亲兵,个个心狠手辣,只听封靖平一人之命,什么关系户、老资格,在他们眼里就是个屁。







  他们也只能排队按手印,权当老百姓骂街是替他们出气。







  李榆狂奔回县衙,拎了一只盒子,又狂奔回去。







  他打开盒子,小心拿出来几个木盒,每个木盒里都装着黑色的长方块:“这行吗?”







  “这是什么,好大的味道。”刘薇闻见黑色条块里有一股熟悉的香味。







  李榆:“今天刚打的墨,黑的,有胶,能粘住,你看能用吗?”







  刘薇恍然大悟,原来是墨啊,难怪味道这么熟悉。







  “李大人亲自做的?”







  李榆点头:“没错,打墨打到晚上,所以才没有去喜宴。”







  寻常的有钱人会买昂贵的徽墨。



  讲究的书香门第会自己做墨,往墨里加入特别香料,这样写在纸上的文字,就如同盖了他们家家徽一般,有唯一性,不动声色地装个大的。







  制墨相当不易,除了要收集桐油烧出的烟之外,里面还要加入蛇胆、珍珠、麝香、乳香、冰片,以及鹿角胶和牛骨胶,然后再连续不断地捶打很长时间,直至墨与胶融合在一起。







  耗时耗钱又耗力。







  刘薇看着墨条:“可以是可以,只是,你当真舍得?”







  李榆摆摆手:“不过是几块墨,再说,不过是把墨条变成墨饼,等案子结了,还能用。”







  “那我便用了?”刘薇做最后的确认。



  实习的时候,刘薇见识过法医真实的工作,法医不光是与死人打交道,还有验伤的工作也是法医做。



  与活人打交道,就得处处确认,时时留痕,免得到时候说不清楚,给自己惹是非。







  李榆坚定回答:“用!”







  墨块是李榆晚上才打好的,刚放进模子里没多久,现在还如同橡皮泥般的柔软。







  刘薇请李榆再次将墨块打得扁扁的,然后她手托墨饼,果断地往酒壶有指纹的地方按下去,再干脆利落地揭起来。







  黑色的软胶上,留下八个端端正正的白色指纹痕迹。







  刘薇将软胶放在桌上:“现在不怕被不小心蹭掉了。”







  “都印好了!”崔翔从门外进来,手里托着几大卷纸张,每张上面都有姓名,盖了十个红指印。







  刘薇对他的效率感到惊讶:“这么快?一百多人呐。”







  “封将军派他的亲兵帮忙,没一会儿就好了,快的很。”崔翔的语气和眼神里都是钦佩和向往。







  李榆没夸他,反倒挑起刺:“你知道取指纹是要找凶手,怎么也不知把水晶镜一并拿来?”







  崔翔:“你上回用完,不曾放回原处,我要用时都寻不找。你现在反倒问我。”



  李榆:“我或找出来如何?”



  崔翔:“你放的,找出来是应该的。”



  李榆气哼哼,又转身往外跑。







  目送李榆背影离开,刘薇对这个没大没小的县衙还是不太适应,悄声问崔翔:“崔先生对月俸不满?”







  “我根本就不在乎月俸,我对那些俗物不感兴趣!”崔翔昂首挺胸。







  这话听着耳熟。







  刘薇好奇:“想来崔先生是为了远大抱负与理想?”







  “没错!”崔翔对眼前这个坐在轮椅上的小寡妇油然生出好感,她懂我!



  “我家里是做矿山生意的,想要钱,我在家里,吃穿不愁,我来这,就是为了立一番事业!”







  崔翔家在云贵是大户人家,手中有锌矿、铜矿、铅矿几大矿山。



  一代吃,二代穿,三代读书,但是本朝禁止商人子弟参加科举考试,家中子弟读书,也不过是学学算账、做生意,吸取前人的经验教训。







  偏偏崔翔读书,就爱读游侠传、边塞诗,看着诗人写的开疆拓土的雄壮诗篇,他也跟着激动了,非常想学前人,也来个投笔从戎。







  不幸的是,崔翔天生有一只眼睛看什么都模糊不清,看字只能看出间架结构的疏密,看人更是色块,别说敌我,就连男女都分不出。







  他的一腔热血,被眼睛耽误了。







  直到他偶遇李榆。







  那一天,把自己全部积蓄拿出来捐官的李榆得知自己那么快就得到了实权职位,大喜过望,在路上不小心撞到了从招募处失魂落魄出来的崔翔。







  两人意外相识,崔翔得知李榆要上任的地方是云州,十分心动,那可是无数边塞诗人笔下的圣地。



  什么“谁言塞外无春色,雁声惊掠古云州”“云朔自古多英杰,燕赵从来出烈魂”“将军百战鬓已秋,犹携剑气过云州”……



  于是,当李榆问崔翔是否愿意给自己当主簿,崔翔果断答应了。



  哪怕李榆提前说了,可能不会给他很高的月俸。







  崔翔想的是:到了云州,说不定我就有投笔从戎的机会了。自古以来,文人打仗很成功的案例多的是,为何不能有我一个!







  结果到了云州没一个月,崔翔就被现实刺激坏了,驻守云州的永宁军那混乱的军纪、比地痞还糟糕的兵痞,把边塞诗吹出的美丽泡泡打了个粉碎。







  武人如此糟糕,那做个铁骨铮铮的文人也行啊。



  谁能想到,兵痞连县衙都敢砸,砸完了,李榆去军营告状,结果反被训了一顿赶出来,那些兵痞什么事都没有。







  崔翔想当军人建功立业不成,想保一方百姓平安也不成,他已经收拾行李,失落地要走,是李榆一哭二闹三上吊地求他别离开。







  “我知道,他根本不是舍不得我走,是他给的月俸太少,除了我之外,根本没人愿意来。”崔翔叹了一口气,“幸好后来换了封靖平过来,军中风气大改,不然,就算李榆从城头跳下去,我也不会留下来。”







  “崔先生,居然是因为读了边塞诗才来这的吗……”刘薇心中有些好笑,在现代,确实也有很多人因为一部作品,而不远万里跑到一个地方,哪怕那个地方其实什么都没有了。







  崔翔严肃开口:“当然不是!”



  刘薇好奇地看着他。



  崔翔昂首:“还有传奇话本!《云间侠客传》《七剑定云山》《玉水奇英录》,特别好看!你识字吗?想看的话,我可以借给你看!”







  苏三娘显然不理解崔翔这种看小说看得非得来个“圣地巡游”,甚至远离家人,留在这么远的地方工作的行为:“可是,你来这里,你也成不了侠客呀,故事里的人在这里,你也来这里,是为什么?”







  崔翔只能说出效书中人的报国之心。



  苏三娘还是不明白:“报国在哪里不能报,非要来这里?”







  刘薇开口替崔翔说话:“不一样的,一个好的故事,能让人觉得那些人是真实存在过的一样,云州就不仅仅是一个边塞小城,而是一处建立与书中人物共通的心绪,侠客在这里保家卫国,在这里抛头颅洒热血,确实更容易让人升起效仿、追随之心。



  做事总是枯燥的,总得有一个念想支撑着,否则,遇到困难,就想退缩了。”







  “对对对,我就是这个意思!刘夫人说得太好了!”崔翔连连点头,心中更加激动,她果然懂我!







  能不懂么,刘薇硕士报法医,就是因为看了法医剧!



  因为看剧,就定了职业方向,她与崔翔,确实是不同时代的同路人。







  李榆还没进门,就看见双眼放光的崔翔,正激动地与刘薇说着些什么。







  这很不正常,崔翔只有初遇的时候有这种精神状态,到了云州以后,他整个人就愤世嫉俗,看这个不顺眼,看那个不顺眼,封靖平被调过来以后,他又无心县衙的事务,整天有机会就往军营跑,寻找一切机会在封靖平面前展示才艺,恨不得封靖平能马上收了他当参谋。







  现在聊什么这么开心?



  难道,是跟刘氏聊的?



  不行,刘薇就算与林勇毫无感情,但在丧夫第一夜,就跟别的男人勾搭上了,这话好说不好听。



  忍忍,好歹等三年孝期满了。



  实在忍不了,也别当着别人的面啊,苏三娘还在呢。







  当李榆发现自己居然在考虑守孝期的时候,不由愣了一下,他从来都不是坚定的贞洁卫道士。



  他一向认为,强迫女子守望门寡是道德败坏的行为,守三年孝都太长了。



  两人即无感情,又无子女,甚至连面都没见上,何必如此。







  刘薇与林勇,虽然已经拜过天地,但本质上没比望门寡好多少,若是往常,李榆绝对不会多说一个字,还会暗暗支持。







  今天不知道是怎么了,就是心里不是滋味。







  想来是因为刘薇答应了要找出真凶,崔翔杵在那里,影响刘薇对比手迹。



  就算水晶镜没有拿来,难道就不能开始对比了吗!



  对,一定是这样的!







  李榆将三块磨成凸透镜的水晶放在桌上:“用这个看吧,清楚一点。”







  崔翔拿过一块,忽然被李榆劈手夺走:“你这眼神,用上水晶镜,也就比睁眼瞎强一点,在这添什么乱!回去睡觉去!”







  崔翔震惊,发生什么事了!



  李榆自从对现状失望之后,一向能装死就装死,就算封靖平来了,他也还是一副要死不活的样子,对他来说,换谁当守将,他都是没有什么权力的县令,什么事都做不了。







  整天折腾那些富贵闲人才会弄的东西,制墨、制笔、甚至还亲自在县衙里开了一小片地种菜,弄了架织机织布……



  总之,除了正事,李榆对什么事都有点兴趣。







  今天晚上这事,已经移交给永宁军了,他怎么还这么兴致勃勃?







  难道……



  他是想跟苏三娘多相处相处?



  很有可能,不然他怎么会让苏三娘一个女子去验林勇的尸!







  崔翔暗自喜欢苏三娘好久了,在他眼里,苏三娘就像话本里的侠女,在血腥之中,救人性命,而且每次都是一救就两个!比普通侠客的效率高一倍!



  但他不敢开口,苏三娘似乎并没有再婚的想法,有条件不错的男子上门求娶,都被她婉拒了,说她的心里只想着把女儿好好养大,待女儿出嫁,再考虑这事。







  这么有着强大母性光彩的女子,哪个男人不喜欢!李榆肯定也喜欢!







  想到这里,崔翔更不能走了,但他要为自己找一个合适的理由:“这么多手迹,光你们几个要看到什么时候,多一个人总是好的。还是让三娘先回去吧,再过几个时辰,三娘就该为碧云做饭了。”







  苏三娘懒得理他们,连话都没跟他们说,只专心与刘薇商议应该如何快速找出嫌疑人。







  只有冯参将的酒里有毒,乌头屑就泡在酒壶里,负责验毒的军医连验都不用验,打开壶盖就看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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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此自信,就好像下毒的人笃定冯参将必死,根本不可能查出他的身份。
  

  
  唯一的意外是下毒者没想到冯参将逼着林勇连喝三杯,自己却没怎么喝,林勇还逗留在他那一桌一段时间,陪着他们说话,冯参将一直在忙着讲荤段子逗林勇,人只有一张嘴,讲了荤段子,就不能喝酒了。
  

  

  

  
  等林勇走了,他又与旁人聊上了。
  

  
  林勇暴毙倒地前一刻,他才喝了一口,只觉得酒味辛辣,十分难喝,他当即把酒吐了出来,只有几滴滑进了喉咙。
  

  
  加之冯参将身形壮硕,那几滴含有微量□□的酒液,只让他感到身体麻木,却并未死掉。
  

  

  

  
  “冯参将之所以没有主动喝毒酒,是因为他在前面喝得太多了,有点喝不下。而他前面喝了那么多,一直没有毒发,可见之前的酒是无毒的。在他喝得差不多的时候,才用了可以伪装成醉酒而死的乌头。”
  

  
  刘薇缓缓开口:“下毒的人,一定一直在观察冯参将,看他到底喝了多少,再决定什么时候把掺了乌头的酒端上去。”
  

  

  

  
  李榆终于放弃与崔翔的斗嘴,转头说了一句:“宴上负责端酒端菜的人已经被封将军关起来了。”
  

  

  

  
  封靖平最担心的事情是有敌国奸细混进来,给冯参将下的毒试手,若是将冯参将弄死还没有被抓到,不敢想象奸细们会在云州城里干出什么事来。
  

  

  

  
  刘薇垂下眼睫,细细思索片刻:“未必是端酒端菜的,他们应该知道,冯参将一旦毒发,他们是第一个被拉出来讯问的人。”
  

  

  

  
  边军对抓到的奸细有多狠,二皇子的人已经给她做过岗前培训了,并告诉她,一旦被抓住,咬破牙齿里的毒囊,马上寻死,还能死得痛快些。
  

  

  

  
  “先验冯参将这桌的另外九个人吧,冯参将掌管军中粮草,平时想巴结他的人挺多,自从封将军来了以后,他就突然跟那些人断了,只跟自己的心腹亲信往来,免得被说结党营私。如果不是端菜的仆役往酒里下的毒,那就只能是这些人了,其他人靠近,他都会有所防备,更别提让那些人碰他的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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