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朝为官就错了(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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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承翊到军营时已经入夜了,他栓了马嘱咐喂马的士兵给他的马添草料。







  他的黑马是玉岱山马场,用悍马配的种。







  皇宫里用的御马就是这种。



  比一般的马更高大,背也更宽些,腿长,速度和耐力都十分优异。







  是三年前光盛帝御赐给高琰的,一共五匹,来抚州时都还是小马驹。







  高琰挑了其中最温顺的,送给了高承翊。







  大多数的好马性子都刚烈,难以驯服,高承翊在军营里养过马,知道怎么驯养,听父亲说这匹是那些马里最温顺的,起初还不是很情愿。







  他想要匹烈的,凶的,越是难训,难管,越好。他喜爱驯服,享受桀骜不驯者臣服后带给他的快感,



  即使是马,是他的马就只能认他一个,听他一个人的话,只给他一个人骑。







  可当他看到那匹通体漆黑的小马时,立刻喜欢上了。它皮毛油润光亮,鬃毛长长的垂在一侧,静静的站在那里。







  高承翊靠近它,它便用黑亮的眼睛打量高承翊。



  高承翊把切好的苹果块递给它,它小步靠近,在试探中吃掉了苹果。之后还微微低下头,让高承翊抚摸它项背上的鬃毛。







  高承翊为它取名「皂雪」,珍惜到了高琰说他把马当人养的地步。



  皂雪有次生病,他甚至睡马厩里陪了三天。







  高承翊拍了拍皂雪的背:“今晚休息,明儿咱再回去。”







  他说完便朝周季修的军帐走。







  周季修和王禹志两人,是高琰一手提拔起来的将领。







  周季修的军职更高些,是正四品的参将。



  去年军营调动,王禹志分了两千多兵去了涸东,那是大渊朝的东北边,驻守关外,是件苦差事。







  周季修较之幸运的多,还能留在江南富贵地,如今仗打完了,守备军便只需固守城墙,等港口开启后,派兵护卫港口便可。







  高承翊觉得军营里肯定没什么大事,故而脚步是比较轻快的。







  他站在帐前等人通传,不过片刻有士兵掀开军帐请他进去。



  他个子高,入帐需微微弯腰,才走进一步,不等他直起腰,便被背后闷棍敲晕在地。







  等他再醒过来时,已经不知被关在了何处。







  后脑勺被敲的地方像是被撕掉了头皮般的疼,高承翊趴在一片稻草堆上,想爬起来,手脚却发软无力。







  全身上下,只有那颗疼的要命的脑袋能动。



  他转着脖子尽量去看四周??掉渣破损的砖墙,牢门,一盏油灯。







  高承翊庆幸自己的脑子还没有被敲傻,他立刻明白过来,是周季修把他骗来军营,打晕后,喂了能让他浑身无力的麻药。







  他怎么敢这么做?他这么做的目的又是什么?



  难道是父亲…出事了?







  一个下属,有胆子关押顶头上司的儿子,说明他往后,再也不用仰仗这位上司了。



  高承翊太混乱了,他脑中想法太多,却没有一个是好的。







  他和父亲都信错了人,他更是错的离谱,父亲交代他看家,他居然撇下母亲和幼弟,中了周季修的圈套。







  高承翊恨得咬牙切齿,却没有丝毫的办法。







  他等着身上的麻劲儿过去,在这暗无天日的地方,也不知外头是白天还是晚上。







  等稍稍能动后,高承翊撑着地,费力的翻身,双腿和腰部用力,总算是能坐起来了。







  他在里头分不清时辰,只知道等了很久很久,才有个人来给他送饭。







  白米量很多,配了点水煮的萝卜和烂菜叶子。







  “你是守备军吗?”高承翊拽住他问,“是周季修的部下?”







  那士兵年纪不大,看样子也才十七八,被他这样一抓反而吓得瑟缩了一下,无措地看向他。







  “你不认得我?你是今年新入营的?”高承翊继续问,“高琰是我的父亲,我叫高承翊。”







  士兵要甩开高承翊的手。







  高承翊的体格比那小兵壮,他饿了许久,体内的药性也还没完全散光,不及之前有力气,但也不是轻易能甩开的。







  “你在为虎作伥!你来军营是为了驱除外敌,建功立业的。”高承翊道,“你被周季修利用,来日清算,第一个被他抛出来顶罪的就是像你这样的新兵。”







  那小兵听到这,脸色有些变化,是在动摇。







  高承翊接着问:“这里是哪里?还是守备军军营吗?”







  小兵微微点了点头。







  “守着我的只有你一个吗?”高承翊小声问。



  那小兵摇头:“外头还有人,只不过他们都在忙。”







  “忙?什么事?”高承翊问,“现无战事,营中只需固定操练,修整装备即可。”



  “昨夜水寇突袭,正整军迎敌呢。”那小兵说完,怯生生地继续问,“你真是总督的儿子?”







  高承翊点头,说了几个将领和所识百夫长的名字:“他们都认识我,你叫什么名字,家是哪儿的?”







  “我叫宋遥,家在汾州。”宋遥道,“水寇杀了我爹娘,我投军是为了跟着高总督打水寇为我爹娘报仇的。”







  他说着也坐到了稻草上:“可是队伍整备,却没算上我。百夫长看我个子小,又瘦,瞧不上我。”







  他家里在汾州沿街做小生意,楼下卖货,楼上住人。







  水寇夜袭,闯进去杀了他的家人,他在外读书躲过一劫。得到噩耗后归家,看着惨死的家人,弃笔从军。







  原本按他的体格,军营是不会要的。可他会写字算账,招兵的觉得往后港口要做生意,他们不能全都大字不识,得找几个通文墨的,到时好办差事,便将宋遥招进了军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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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负责操练他的百夫长就不乐意了,一个兵不能瘦瘦小小的像根麻杆儿。
  

  

  

  
  宋遥挺受打击的,但也觉得自己这幅不争气的样子,上了战场肯定会死。
  

  

  

  
  他和营里的士兵们一样,崇拜高总督,又因读过书,更想往后也能和高总督一样,文能蟾宫折桂,武能安邦定国。
  

  

  

  
  只可惜,如今满营皆要去杀敌,只有他被安排在营地看管犯人。
  

  

  

  
  这犯人衣着尊贵,长相不凡,体格健硕,高个长腿,说自己是高总督的儿子。
  

  
  宋遥没见过高总督,但又觉得他说起话来头头是道,很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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