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要一起活着(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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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征没接话,他皱着眉,表情古怪。
刘五儿从昏昏欲睡中惊起,话到了嘴边,他硬是咽了下去。他直起身,警惕地环视一周,凑到郑小池面前压低声音:“郑小池,你不会想散伙吧!”
阿征“哼”了一声,一拳捣在刘五儿胸口:“说什么呢!”
郑小池在泪水快决堤前及时地闭上双眼:“真的,谢谢你们,我会永远记得阿征和刘五儿。”
阿征扭开脸故意不看她,说:“别说丧气话,明天……明天我们不会死的。”
刘五儿被她的话弄糊涂了,半晌没有反应过来。什么叫很高兴认识、永远记得他?这是他从来没想过的问题。
刘五儿一直说郑小池是年龄最小的,他是二哥。其实他很心虚,他这辈子连自己的年龄都算不明白。可是,郑小池却说很高兴认识他,还会记得他,这话从来没有人对他说过。自己只是一无所有的小乞丐,也会有人要记得他?
郑小池是后悔的,她遥远的上辈子??作为郑缨,有很多没说出口的话。要么是觉得肉麻不好意思,要么是碍于脸面,抑或是觉得日后有的是机会,何必急在一时。
当自己突然告别郑缨生活的世界,失去了所有的亲人朋友,她才知道,想说的话立即就要说,想做的事马上就要做,想见的人即刻出发去见,人这一辈子,充满太多的意外和不确定,只有行动了才不会留下遗憾。
她是真心地感谢阿征和刘五儿,所以一定要立即马上说出来。
阿征遇见她那一日,她正被抢劫。阿征路见不平,救下了她的同时丢了一颗门牙。她与阿征,是一颗门牙的交情,她没法把牙给阿征重新装回去,所以她这辈子都欠阿征一颗牙。
在谢傻幺大伯家那八年,她悄悄攒了些铜板,是她给街坊四邻打杂赚的,因为怕被大伯大伯娘知道,故而她要价特别低。纸总归是包不住火,东窗事发时她的积蓄被大伯与大伯母洗劫了大半,所幸她素来藏钱有狡兔三窟的习惯,因此还剩了些。
逃亡那晚,她带上了她所有的财物??几件表哥穿破旧了、淘汰给她的衣衫、几串铜板,一个阿爹留下、缺了个口的瓷盅,一只阿娘亲手缝制的虎头鞋。
瓷盅和虎头鞋与郑缨无关,却是傻幺最最重要的东西,郑缨想着:或许自己回去那天,傻幺还可以再回到她的身体里。傻幺不该那么死去,不该那样寂寞地死在无人知晓的池塘中??她也曾经是阿爹阿娘满怀期望的至宝,她也曾经有过饱含爱意的名字,与故人一起封尘在往事中。
可是一切都没有了。
抢劫她的是个二十出头的癞头男子,他嬉笑着将瓷盅与虎头鞋当做破烂扔下悬崖。她甚至连一丝声音都没有听到,傻幺的一切就消失了。
癞头男将铜板揣入怀中,恶狠狠地盯着她,似乎在盘算是否还能从她身上搜刮些什么出来。
郑小池逃出来时,穿了表哥的衣衫,梳了童子的发型。癞头男没看出来她是女扮男装,却注意到了她肤色白皙又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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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贪婪地舔着嘴唇,色眼迷离地走向郑小池。她无处可逃,一步步退向万丈深渊的边缘。
郑小池没有武器,没有任何力量或者体型上的优势,甚至找不到一枝可以当做防身工具的树棍。
万般惊恐中,阿征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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