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洗白(2/2)
【畅读更新加载慢,有广告,章节不完整,请退出畅读后阅读!】
的?”宋主簿迟疑片刻:“腊月初七。”
“也就是说,案发腊月初一,京兆府直到腊月初九才正式立案。可《大梁律》第一百三十七条写的清清楚楚,凡民间诉讼,受理之后,三日之内须行立案。从腊月初一到腊月初九,足足八日。敢问大人,这八日去了哪里?”
沈却脸色一沉,连忙唤来潘霖耳语,差他去宫中请人。
堂下一片寂静,蒯冯沉声道:“此案情况复杂,本官自然要查清??”
虞宁直接打断他:“那便更奇怪了。”她将另一张口供抽出来,“腊月初七,京兆府便已经将沈?叫来问话。尚未立案,便先审嫌犯。同日,又以被害人身份录下崔氏口供,甚至连物证的辨认都已经做了。”
“可大人莫要忘了。案都还没有立,京兆府究竟是以什么身份审的他?
《大梁律?证物篇》第七十八条有言,唯有物证、书证等客观证据,可径作定案之据。人证、口供,则须待立案之后,经大理寺复核,方可入案为证。这些供词,立案之前便已录下。可曾送大理寺复核?”
“还有。”虞宁目光扫过堂上两名衙役,“依律,审讯嫌犯,须一名主审、两名副审共同在场。腊月初七那日去传沈?的,有几个人?”
宋主簿额角已经渗出冷汗:“两名衙役。”
“所以从受理到立案,从问询到取供,哪一步合了律?”她将手中的供词轻轻放回案上,“民女敢问京兆府今日用的究竟是大梁律??还是蒯大人自家的律法?”
堂下顿时哗然。
蒯冯气的咬牙切齿,笑道:“在本官堂上状告本官?虞宁你好大的胆子!若你今日拿不出实证,污蔑朝廷命官,你可知该当何罪?”
虞宁。
此前殿上,他便见过这女子。
原只当是个乳臭未干的黄毛丫头,谁知今日登堂,竟将大梁律一条条背得滚瓜烂熟,甚至比他这个京兆府尹记得还要清楚。
“民女不过是提醒大人,若连程序都不合律,后头所谓的人证、口供,又如何能成为定案之据?”
周子琰急道:“就算这些口供不能作证,那十两银锭总是真的!”
虞宁颔首:“自然是真的。可银锭只能证明它曾经在沈?身上。却不能证明,它是沈?从崔氏身上偷走的。在没有其他物证佐证的情况下,大人凭什么断定它就是赃物?难道就靠一张口供?”
“并且这份口供未经大理寺审核,又是在立案之前取得的,如今真正能够摆在公堂上的,只有那块十两银锭,可一块银子,只能证明它曾经被谁持有,证明不了它究竟从何处而来,更证明不了沈?是否起了盗窃之心。”
堂下顿时响起一阵低低的议论声。
虞宁所言,并非捕风捉影。
那些条文,白纸黑字,一字不差地写在《大梁律》上。
只是往日办案,谁不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偶有一两处未按章程行事,也不过是些无伤大雅的疏漏。更何况他堂堂京兆府尹,执掌京畿刑名,便是偶尔越过一两道规矩,又有谁敢当面质问?
她将最后一页案卷放回桌上,声音不高:“民女斗胆请问,在座诸位看完这些供词之后,可曾有哪一位敢凭此断言沈?确有盗银之罪?”
周子琰从未见过如此伶牙俐齿之人。
她立于公堂之上,三言两语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