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4第144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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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王杰希养到坏狗了。肖时钦如是想道。
坏狗一进巷子就开始撒欢,这儿瞧瞧那儿看看,肖时钦根本拉不住,便把求助的目光投向她的饲养员。
一看更是完蛋,方士谦正自豪地看着满地乱跑的妹妹,不知为何与有荣焉,更不知这荣从何来,可能是觉得方成锦特有活力,特有劲儿。
见肖时钦看过来,方士谦颇有些莫名其妙,他并未读懂他眼眸中的求助、期冀、无奈和苦涩??调色盘似的,谁看得懂,方士谦只以为是天气不好,要把他折磨得灵魂出窍。
于是他不解地问:“你那是什么眼神?”
“哈哈……”肖时钦的回应是一串短短的、无力的笑声,他的确快要灵魂出窍了,“只是想说……方副真有活力啊。”
“那当然。”方士谦竟然更加自豪了,说起一件又一件童年往事,那模样真是如数家珍,流畅地从幼儿园说到初中课外班。
言语间将方成锦视若珍宝,在肖时钦听来却变了味道,一只比格、一颗魔丸、一个魔头的成长史扑面而来,深深地嵌入脑海,甩也甩不开,他优秀的记忆力竟在此刻成了一种负担。
肖时钦不自觉挪开脚步,不着痕迹地离方士谦远了点儿。
感觉这男的病了。
就这么一会儿功夫,方成锦已经大致探索完这条老街,从头到尾看了个遍。
正所谓酒香不怕巷子深,好馆子往往藏在老居民区里,小巷窄而深,漫开袅袅烟火气,其间人影横斜,有点像北京那些胡同,凌乱却鲜活。
方成锦相中了一家牛肉粉。门口大排长龙,要么是网红店,要么是本地人私藏,肖时钦看过后认证,说是后者,同时惊讶于她的直觉和眼光。
这可能是一种动物的直觉,赛场上也是这样,冥冥之中自有天意,她总能在瞬息之间做出正确的判断。
战矛魔杖皆随心动,当然也可以说她为所欲为,过分从心,眼下也是一样,吃过牛肉粉,方成锦忽然对传说中的蛋酒起了几分兴趣。
百闻不如一见,亲自尝过才能抚慰好奇心,方成锦眼睛发亮地盯着肖时钦看,要他为自己指路,肖时钦顶不住她的目光,更敌不过她神采雀跃的脸庞,没怎么犹豫就妥协了,“……旁边有一家还不错,我带路吧?”
与其说是他带她去,不如说是她拽着他乱跑,精力太高了,永远没有穷尽的时候,仅这一条街根本不能满足她,逛到最后肖时钦已然麻木,从遛狗变成被狗遛,他都做对了什么?
他又看了看方士谦。
此人脸上未见半分疲态,不曾有过一丝倦怠,他从容地看着方成锦跑来跑去,也跟着她跑来跑去??当然,方士谦的举止要比方成锦文静端庄得多。
男孩儿跑跑跳跳会被方父视为有失仪态,认为这不够得体,这规矩从小就有,不知听了多少年,很难不铭诸肺腑。
因此他只是慢步跟在妹妹后面,心满意足地端详着她的背影,她偶尔回过头,向他眨着眼睛摆一摆手,他看似放不下包袱,不想在外面做出幅度太大的动作,于是只是抬手轻摇。
可是眼尾的弧度不会骗人,不知不觉间,笑意已浸入眉宇,把一颗心泡化,他的心便柔柔地、湿漉漉地软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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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呀。”
腹前蓦然一凉,是方成锦不小心把米酒洒在他身上了,濡湿了衬衫布料。
方士谦的心又硬回来,笑容敛去了,眉头跳了两下,正是风雨欲来之兆,他一字一顿地叫着她的大名,“方成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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