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全网嘲讽干爹?反手甩出结婚证!(2/2)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畅读更新加载慢,有广告,章节不完整,请退出畅读后阅读!】

脆响。



    屏幕上,那个叫【娱乐大嘴巴】的营销号还在疯狂输出,最新的一条博文是十分钟前发的,配图是一张模糊的背影照,文案极尽煽动之能事:



    【独家深扒!刘亦霏金主疑为南方某房地产大鳄,年过半百,秃顶油腻,为博红颜一笑怒砸千万投资剧组!据悉,该金主有特殊癖好,刘亦霏进组自带保姆车就是为了方便……】



    后面省略的一百字全是不可描述的暗示。



    评论区里,一群拿钱发帖的水军正在狂欢。



    【恶心!才十六岁就这么脏!】



    【这种人滚出娱乐圈!】



    【心疼我们家志影哥哥还要跟这种资源咖搭戏!】



    余乐看着那些文字,脸上没什么表情,只是手指在鼠标上轻轻点了两下。



    转发。



    同时配文。



    【咸鱼本鱼:@娱乐大嘴巴 编,接着编。年过半百?秃顶油腻?特殊癖好?你是在自我介绍吗?虽然我知道你们是拿钱办事,但能不能稍微敬业一点,做背调的时候把眼睛擦亮了?既然大家都这么好奇我是谁,那我就自我介绍一下。】



    点击发送。



    紧接着,他没有丝毫停顿,立刻编辑第二条长博文。



    标题简单粗暴:《关于“干爹”、“包养”以及“金主”的若干澄清说明》。



    正文内容如下:



    【各位吃瓜群众,还有大晚上还在加班骂人的水军们,辛苦了。



    我是余乐,也就是你们口中那个“神秘金主”。



    首先,关于“包养”。



    没错,刘亦霏女士的衣食住行确实是我全包的。



    她穿的衣服是我买的,她吃的饭是我做的,她上学的学费是我交的,甚至她出门坐的车有时候也是我开的。



    但这不叫包养。



    这叫抚养。



    因为我有证!



    其次,关于“干爹”。



    这个称呼太江湖气了,我不喜欢。



    在法律层面上,我是刘亦霏女士名正言顺的父亲;在户口本上,我是户主;在日常生活中,我是那个如果不给她做红烧肉她就会哭鼻子的倒霉老爸。



    最后,关于“年过半百秃顶老头”。



    我今年三十三,发量浓密,身体健康,虽然自认只是个平平无奇的帅哥,但跟“秃顶”这两个字还是有一定距离的。



    为了防止某些杠精说我“无图无真相”,特此附上证据。



    PS:造谣转发过五百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娱乐大嘴巴,这一波流量吃得爽吗?律师函已经在路上了,记得签收。】



    文末,配了一张高清大图。



    照片背景是那张熟悉的欧式大床……



    床上平铺着两本鲜红的结婚证。



    打开的那一页,余乐和刘晓丽的合照清晰可见。



    照片里,余乐穿着白衬衫,英俊挺拔,嘴角挂着一抹淡淡的笑意;刘晓丽温婉端庄,眉眼间全是幸福。



    两人的头靠在一起。



    钢印清晰地压在照片上,红得刺眼。



    而在结婚证旁边,还有一张全家福。



    正是除夕夜那张“宇宙无敌大帅哥与他的两名家属”的配图。



    余乐检查了一遍,确认没有错别字,没有任何可以被攻击的漏洞。



    回车键被重重敲下。



    发送成功。



    

章节目录